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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生七年制本硕连读降为五年制本科起诉到法院 [打印本页]

作者: EUe9sBC1k    时间: 2024-8-29 15:42
标题: 学生七年制本硕连读降为五年制本科起诉到法院

七年制本硕连读降为五年制本科

大学生起诉了

法院:撤销校方处分

以626分的高考总分考入某大学七年制本硕连读的吴强(化名),去年因重考课程学分达到17.5分,受到学校降格、留级处理。吴强对校方处理不服,随后起诉到渝中区法院。日前,渝中区法院认定学校处分程序不当,判决撤销处分。如今判决已生效。

在校大学生:受降格留级处理

吴强,渝中区某大学第一临床学看白癜风到专业医院院临床医学七年制2009级学生。

去年9月,按照正常升学,他应该进入专业五年级学习,但他接到教务处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出的《降格通知》:我校原七年制2009年级学生吴强因成绩原因应作降格处理。经研究决定,该生降至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2010年级继续学习,请及时妥善安排。

吴强对校方处理决定不服,随后向相关部门反映。

校方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随后校方向吴强送达书面通知书,通知他务必于2013年10月21日前到第一临床学院2010级五年制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到,参加2010年级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学习

同年11月18日,市教委在接到吴强的申诉后,做出《学生申诉处理处决定书》,维持学校的看白癜风到专业医院处理决定。

去年12月24日,吴强向渝中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学校的处理。

校方依据:重考课程学分17.5分

法庭庭审查明:吴强在20092010学年第2学期、20112012学年第2学期补考课程3门,重考课程学分11.5分;20122013年学年第2学期补考课程1门,重考课程学分6分,累计17.5分。

法庭上,校方出示了该校七年制学生淘汰制学籍管理办法:在校期间累计补考课程超过两门或重考课程学分超过15分以上者,根据课程衔接情况,七年制被淘汰学生原则上转至本专业下一年级五年制学习。校方表示,因吴强重考课程学分达到17.5分,校方处理并无不当。

吴强认为,补考前校方未书面通知他及父母看白癜风到专业医院,未尽到告知义务;校方在作出降格决定前未通知本人,也没有听取他的陈述。

吴强称,2009年他凭626分的高考总分,考入该校七年制本硕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就读的专业理论考试科目达84门之多,还有若干实习课程,仅因几科考试不合格就降格留级,变成五年制本科,过于严厉,规定不合情理。

法院判决:实体处理并无不当程序违法

法院认为,吴强累计重考学分达到17.5分,符合该校《七年制学生淘汰制学籍管理办法》转入五年制学习的条件,实体处理上并无不当。

法院还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由于该校在作出将吴强转入五年制本患了白癜风如何治疗科学习的决定前,未履行该程序违法,为此法院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收到学校处分

学生如何申诉?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健康律师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学生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陈健康称,学生收到校方处分后进行申诉时,应当从处分过程中的程序是否正当、证据是否充分、依据是否明确、定性是否准确、处分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书面申诉。

申诉步骤一般为:

首先,应当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其次,如果接到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复查决定书后,对答复不满意,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最后,学生依法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而该教育行政部门不予答复时,学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哪些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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